財團法人董事制
財團法人董事制
財團法人董事制
財團法人董事制
1 第一屆董事長:蔡明煌(1918/2007),經理:陳子張,自民國六十九年至七十三年 任期四年。
2 第二屆董事長:詹元和(1939/1990),經理:陳明德,自民國七十三年至七十七年 任期四年。
3 第三屆董事長:詹元和(1939/1990 ) 黃冠雲(1943/存在),經理:賴敏修,自民國七十七年至八十一年 任期四年。
4 第四屆董事長:黃冠雲(1943/存在),經理:賴敏修,自民國八十一年至八十五年 任期四年。
5 第五屆董事長:黃冠雲(1943/存在),經理:賴秋水,自民國八十五年至八十九年 任期四年。
6 第六屆董事長:黃冠雲(1943/存在),經理:賴榮銹,自民國八十九年至九十三年 任期四年。
7 第七屆董事長:蔡茂亮(1930/存在),經理:賴榮銹,自民國九十三年至九十七年 任期四年。
8 第八屆董事長:蔡茂亮(1930/存在) 黃冠雲(1943/存在),經理:賴榮銹,自民國九十七年至一○一年 任期 四年。
9 第九屆董事長:黃冠雲(1943/存在),經理:巫添龍,自民國一0一年至一○五年 任期四年。
10 第十屆董事長:黃冠雲(1943/存在),經理:何錫鈴,自民國一0五年至一○九年 任期四年。
11 第十一屆董事長:黃坤練( 1939/存在 ) ,經理:林松土,自民國一0九年至一一三年 任期四年。
成立財團法人董事會之經過
夫建宮開堂迺在昌儒弘道,拯救蒼生,渡化頑迷,回歸善良本性,猶如一艘法船,廣度眾生齊登彼岸為目的。本宮第六屆委員會主任委員林耀輝及全體委員因鑑於本廟規模龐大,人才濟濟,弘儒傳道當更昌盛,於民國六十九年經管理委員會決議欲改制財團法人,遂即四方奔走詢問成立之手續,亦多次至縣府接洽,因申請手續繁雜,迨至民國七十年四月二十四日始告辦理完成,幸獲南投縣政府(七十)投府民行字第二六九三號許可證准予成立董事會。而法院設立登記日期,即至民國七十年八月十八日完成。在此四月期間,一切事務概由第六屆委員及監事留任行使。
職權。而第一屆董事長本由? 上蒼派命林耀輝擔任,至七十年三月逝世後董事會手續於四月始完成登記,依法定程序由蔡明煌擔任第一屆董事長。
58年第3.4屆管理委員會交接
58年第3.4屆管理委員會交接
69年第1屆董事會成立
69年第六屆管理委員合影
73年第1.2屆董監事及會務人員交接
77年第2.3屆董監事.執事交接
85年第4.5屆董監事交接
85年第4.5屆董監事暨執事人員交接
89年第5.6屆董監事交接-1
89年第5.6屆董監事交接-2
94年第6.7屆董監事交接合影
94年第6.7屆董監事合影
97年第7.8.屆董監事及會務人員交接
97年第7.8屆董監事交接與友堂負責人合影
97第7.8屆董監事交接
99.黃冠雲繼任第八屆董事長與董監事合照2010.8-9
第8.9屆董監事交接
第8.9屆董監事暨執事人員交接
第9、10屆董監事暨執事人員交接典禮
第10.11屆董監事交接
現任董監事會-1
現任董監事會-2
歷屆董監事芳名